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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固定资产税的住宅用地特例与都市计划税 ― “拆了房子税金变6倍”的真相
建有住宅的土地,固定资产税(固定資産税)最多减为六分之一,都市计划税(都市計画税)最多减为三分之一。这就是住宅用地特例(住宅用地の特例)。拆掉老家的旧房子后这项特例就不再适用,于是有人说“税金会变成6倍”,但实际增加的幅度因房产而异。本文整理特例的机制、200平方米这条线、管理不善空房被劝告后特例失效的制度、都市计划税的含义,以及1月1日基准日的用法。
关于本译文 ― 本页是日文原文的中文译文。原文由 KuraLab 的运营者(日本的宅地建物取引士、行政书士)撰写。日文版为正式版本;译文与原文有出入时,以日文原文为准。本文是对日本法律和手续的一般性说明,内容以页面所示的确认日期为准,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法律、税务或在留资格方面的建议,请向日本的持证专业人士确认。日文术语保留在括号内,便于检索。 阅读日文原文
“房产中介说,拆了就变6倍。”带着老家拆除报价来的这位男士,也带来了固定资产税的纳税通知书。土地评估额1,800万日元,180平方米,建筑物评估额100万日元,房龄48年。现在的年税额,土地、建筑物加上都市计划税合计约6万3,000日元。“6倍就是38万日元吧?”不会的。算下来是约21万4,000日元。本文讲的就是38万日元和21万4,000日元之间的差。
“拆了老家,固定资产税会变成6倍。”在关于空房的咨询中,这句话几乎每次都会出现。一半正确,一半不对。了解了机制,关于什么时候拆、什么时候卖的判断就会不一样。
固定资产税(固定資産税)是市町村向每年1月1日时点的所有人征收的税。标准税率1.4%,课税标准是固定资产税评估额。固定资产税评估证明书那篇文章里写的评估额,就是计算的基数。这里有“住宅用地特例”。建有住宅的土地,20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小规模住宅用地)课税标准为六分之一,超过200平方米的部分(一般住宅用地)为三分之一。300平方米的宅地,200平方米的部分按六分之一,100平方米的部分按三分之一。
都市计划税(都市計画税)是对市街化区域(市街化区域)内的土地和建筑物,与固定资产税一并征收的市町村税,税率上限为0.3%(有的市町村是0.2%等,也有不征收的市町村)。对象是市街化调整区域那篇文章中所说的区分里的市街化区域,用于道路、公园等城市规划事业的费用。这项税也有住宅用地特例,小规模住宅用地为三分之一,一般住宅用地为三分之二。纳税通知书上固定资产税和都市计划税合在一张上,请看两者的合计。
把住宅用地特例(课税标准的减免)用一张表来概括。小规模住宅用地(每户住宅200平方米以内):固定资产税按评估额的1/6,都市计划税按评估额的1/3。一般住宅用地(超过200平方米的部分):固定资产税按评估额的1/3,都市计划税按评估额的2/3。非住宅用地(空地、店铺、停车场等):无特例(通常的做法是通过负担调整以评估额的七成为上限),都市计划税同样。因特定空房、管理不善空房受到劝告的土地:固定资产税和都市计划税的特例都失效。
“6倍”的意思,就是这项特例失效。拆掉房子变成空地后,到下一年1月1日就不再是住宅用地,课税标准从六分之一恢复到原本的金额。按计算,土地的固定资产税最多变为6倍。不过,实际税额的增幅,多数情况下比这小。原因有两个。第一,空地(非住宅用地)有负担调整措施,通常的做法是以评估额的七成为课税标准的上限,所以往往不是6倍而是4倍左右。第二,拆了房子,建筑物的固定资产税就没有了,土地和建筑物合计来看,增幅更小。旧建筑物评估额低的话效果不大,但不是零。“6倍”是只看土地的计算上限,按通知书的合计来看,“3到4倍左右”是实务中常见的数字。
用柱状图看一下评估额1,800万日元、180平方米的宅地上有评估额100万日元旧房时的年税额参考(只算固定资产税1.4%)。有旧房:土地4.2万日元(1,800万日元×1/6×1.4%)、建筑物1.4万日元(100万日元×1.4%),合计5.6万日元。空地:土地约17.6万日元(1,800万日元×七成×1.4%)。合计约3.1倍。都市计划税另算。
特例失效的另一种情形,是空房的放置。根据2015年的《空房等对策特别措施法》(空家等対策特別措置法),市町村对有倒塌危险等的“特定空房”(特定空家)发出劝告后,住宅用地特例就会失效。2023年12月修法后,再往前一步的“管理不善空房”(管理不全空家,放置下去可能成为特定空房的空房)在受到劝告后,特例也会失效。也就是说,“房子留着不拆税就便宜”,变成了只适用于有人管理的房子。空房那篇文章里写的“放置的成本”,在税金方面也明显上升了。
1月1日这个基准日,在实务中可以利用。比如12月拆房,从下一年的课税起特例失效;但如果1月2日以后拆,那一年的课税仍按住宅用地。反过来,持有空地并打算建住宅的话,只要在1月1日前建筑物完工(准确地说是达到被认定为住宅的状态),那一年起就能用特例。打算出售的空房,比起拆了再卖,带旧房出售由买方拆除,或者过了1月1日再拆,这样的顺序在税金上有时更有利。
用通知书上的数字来算。现在的税额。土地评估额1,800万日元,180平方米全部是小规模住宅用地(200平方米以下),课税标准是六分之一即300万日元,固定资产税1.4%为4万2,000日元。都市计划税是三分之一即600万日元乘0.3%,1万8,000日元。建筑物评估额100万日元乘1.4%为1万4,000日元,都市计划税0.3%为3,000日元。合计7万7,000日元。这位男士的通知书因负担调整略低,约6万3,000日元。
拆除之后。土地的特例失效,课税标准是评估额1,800万日元的七成(负担调整的上限),1,260万日元。固定资产税1.4%为17万6,400日元,都市计划税0.3%为3万7,800日元。建筑物没有了,为零。合计约21万4,000日元。与现在的6万3,000日元相比约3.4倍。“6倍”是只把土地的固定资产税、不考虑负担调整、从六分之一恢复到1时的计算数字,按通知书合计看是3到4倍,这就是正文里写的实务数字。这个房子是3.4倍。
时期的判断也当场做了。男士打算卖掉老家,拆除是因为房产公司说“空地更好卖”。不过,这个地区带旧房出售、由买方拆除的方式也很普遍,这种情况下拆除费用(木造两层,约140万日元)由买方负担或折算进价格。男士原本打算12月拆除,但如果过了1月1日再拆,下一年的税额仍按住宅用地。如果预计下一年春天出售,那么1月2日以后拆除、春天以空地出售,就没有要交空地税额21万4,000日元的年份。如果12月拆了,就是下一年整年、约15万日元的差额。
最后说评估调整。固定资产税评估额每3年重新评估一次(最近是2024年度,下次是2027年度),其间原则上不变。土地以公示地价的七成为参考,所以地价上涨的地区,评估调整年份税额会上升。有抑制急剧上涨的负担调整措施,不会一下子涨很多,但评估调整的年份请看一下纳税通知书的课税标准栏。
问“是38万日元吧”的这位男士,答案是约21万4,000日元,而且,只要把拆除放到1月2日以后,就没有要交这21万4,000日元的年份。本文开头写了“一半正确,一半不对”。正确的是特例会失效。不对的是6倍这个数字,以及“不能选择什么时候失效”这个误以为。纳税通知书,和1月1日这个日期。靠这两样,38万日元变成了零。
撰写: 長澤 湊(宅地建物取引士・行政书士・测量士补) 内容确认日: 2026-10-14
本文是对日本制度和手续的一般性说明,不是针对个别案件的建议。数字和规定以确认日期为准。您自己的情况,请向日本的律师、司法书士、税理士或行政书士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