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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固定資產稅的住宅用地特例與都市計畫稅 ― 「拆了房子稅金變6倍」的真相
有住宅的土地,固定資產稅(固定資産税)最多減輕到六分之一、都市計畫稅(都市計画税)最多減輕到三分之一。這就是住宅用地特例。拆掉老家之後這項特例就不適用,所以常聽人說「稅金會變6倍」,但實際增加的幅度依物件而異。本文整理特例的機制、200平方公尺的分界線、管理不全空屋受到勸告時特例失效的制度、都市計畫稅的意義,以及1月1日基準日的運用方法。
關於本譯文 ― 本頁是日文原文的中文譯文。原文由 KuraLab 的營運者(日本的宅地建物取引士、行政書士)撰寫。日文版為正式版本;譯文與原文有出入時,以日文原文為準。本文是對日本法律和手續的一般性說明,內容以頁面所示的確認日期為準,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法律、稅務或在留資格方面的建議,請向日本的持證專業人士確認。日文術語保留在括號內,便於檢索。 閱讀日文原文
「房仲跟我說,拆了會變6倍。」帶著老家拆除估價單來的男士,也帶了固定資產稅的納稅通知書。土地評價額1,800萬日圓、180平方公尺,建物評價額100萬日圓、屋齡48年。現在的年稅額,土地、建物加上都市計畫稅,約6萬3,000日圓。「6倍的話就是38萬日圓對吧。」不會。算出來是約21萬4,000日圓。本文談的就是38萬日圓和21萬4,000日圓之間的差距。
「拆了老家固定資產稅會變6倍」。在空屋的諮詢中,幾乎每次都會出現這句話。一半對,一半不對。了解機制之後,拆除時機和出售時機的判斷會改變。
固定資產稅是市町村對每年1月1日時點的所有權人課的稅。稅率標準為1.4%,課稅標準是固定資產稅評價額。本站另有文章說明的固定資產稅評價證明書上的評價額,就是計算的依據。這裡有「住宅用地特例」。有住宅的土地,200平方公尺以內的部分(小規模住宅用地)課稅標準為六分之一,超過200平方公尺的部分(一般住宅用地)為三分之一。300平方公尺的宅地,200平方公尺的部分是六分之一,100平方公尺的部分是三分之一。
都市計畫稅是對市街化區域內的土地和建物,連同固定資產稅一起課徵的市町村稅,稅率上限0.3%(也有市町村是0.2%等,也有不課的市町村)。對象是本站另有文章說明的區域劃分中的市街化區域,用於道路、公園等都市計畫事業的費用。這邊也有住宅用地特例,小規模住宅用地為三分之一,一般住宅用地為三分之二。納稅通知書上固定資產稅和都市計畫稅合在一張,請看兩者的合計。
「6倍」的意思是這項特例不再適用。把房子拆成空地後,隔年的1月1日就不再是住宅用地,課稅標準從六分之一回到原本的金額。計算上土地的固定資產稅最多6倍。不過,實際稅額增加的幅度,多數情況會比這小。理由有兩個。第一,空地(非住宅用地)有負擔調整措施,課稅標準一般以評價額的七成為上限,所以常常不是6倍而是4倍左右。第二,拆了房子就沒有建物的固定資產稅,土地加建物的合計,增加幅度會更小。舊建物的評價額低的話效果小,但不是零。「6倍」是只看土地的計算上限,看通知書的合計,「3到4倍左右」是實務上常見的數字。
把住宅用地特例(課稅標準的減輕)整理一下。小規模住宅用地(每戶住宅200平方公尺以內):固定資產稅為評價額的1/6,都市計畫稅為評價額的1/3。一般住宅用地(超過200平方公尺的部分):固定資產稅為評價額的1/3,都市計畫稅為評價額的2/3。非住宅用地(空地、店鋪、停車場等):沒有特例(一般以負擔調整將評價額的七成作為上限),都市計畫稅相同。特定空屋、管理不全空屋受到勸告的土地:固定資產稅和都市計畫稅的特例都不再適用。
特例失效的另一個場面,是空屋的放置。2015年的空屋等對策特別措施法(空家等対策特別措置法)規定,市町村對有倒塌之虞等的「特定空屋」(特定空家)發出勸告後,住宅用地特例就失效。2023年12月的修法,更前一階段的「管理不全空屋」(管理不全空家,放著不管可能變成特定空屋的空屋)受到勸告後,特例也會失效。也就是說,「房子留著不拆稅金就便宜」這句話,變成只限於有在管理的房子。本站另有文章提到的「放置的成本」,在稅金方面也明顯提高了。
1月1日這個基準日,在實務上可以運用。例如12月拆掉房子,隔年的課稅就失去特例,但1月2日以後拆的話,那一年的課稅仍然是住宅用地。反過來,持有空地、打算蓋住宅的話,只要在1月1日前建物完工(嚴格說是達到被認定為住宅的狀態),那一年起就能用特例。打算出售的空屋,與其拆了再賣,不如帶著老屋出售、由買方拆除,或者過了1月1日再拆,這樣的順序在稅金方面有時更有利。
用通知書的數字來算。現在的稅額。土地評價額1,800萬日圓,180平方公尺全部是小規模住宅用地(200平方公尺以下),所以課稅標準是六分之一的300萬日圓,固定資產稅1.4%為4萬2,000日圓。都市計畫稅是三分之一的600萬日圓乘0.3%,1萬8,000日圓。建物評價額100萬日圓乘1.4%為1萬4,000日圓,都市計畫稅0.3%為3,000日圓。合計7萬7,000日圓。男士的通知書因為負擔調整稍低,約6萬3,000日圓。
用長條的方式看一下評價額1,800萬日圓、180平方公尺的宅地上有評價額100萬日圓老屋時的年稅額(只算固定資產稅1.4%,單位:萬日圓)。有老屋:土地4.2+建物1.4。空地:土地約17.6。有老屋:土地1,800萬日圓×1/6×1.4%=4.2萬日圓,建物100萬日圓×1.4%=1.4萬日圓,合計5.6萬日圓。空地:1,800萬日圓×七成×1.4%=約17.6萬日圓。合計約3.1倍。都市計畫稅另計。
拆除之後。土地的特例失效,課稅標準是評價額1,800萬日圓的七成(負擔調整的上限)1,260萬日圓。固定資產稅1.4%為17萬6,400日圓,都市計畫稅0.3%為3萬7,800日圓。建物沒了,所以是零。合計約21萬4,000日圓。和現在的6萬3,000日圓相比約3.4倍。「6倍」是只把土地的固定資產稅、在沒有負擔調整的情況下從六分之一回到1時的計算數字,看通知書的合計是3到4倍,這是本文寫的實務數字。這間房子是3.4倍。
時機的判斷也當場做了。男士打算賣掉老家,拆除是因為不動產公司說「空地比較好賣」。不過這個地區帶著老屋出售、由買方拆除的做法也很普遍,這種情況下拆除費用(木造兩層樓,約140萬日圓)由買方負擔,或者反映在價格裡。男士原本預定12月拆除,但過了1月1日再拆的話,隔年的稅額仍是住宅用地。如果預計隔年春天出售,1月2日以後拆除、春天以空地出售,要繳空地稅額21萬4,000日圓的年份就是零。要是12月拆的話,隔年一整年,差了約15萬日圓。
最後談重新評價。固定資產稅評價額每3年重新檢討一次(最近是2024年度,下次是2027年度),期間原則上維持不變。土地以公示地價的七成為基準,所以在地價上漲的地區,重新評價那一年稅額會上升。有抑制急劇上升的負擔調整措施,不會一口氣暴漲,但在重新評價的年度,請看一下納稅通知書的課稅標準欄。
問「是38萬日圓對吧」的男士,答案是約21萬4,000日圓,而且,只要把拆除排在1月2日以後,就沒有要繳那21萬4,000日圓的年份。本文開頭寫了「一半對,一半不對」。對的是特例會失效。不對的是6倍這個數字,以及「什麼時候失效不能選」的先入為主。納稅通知書,和1月1日這個日期。靠這兩樣,38萬日圓變成了零。
撰寫: 長澤 湊(宅地建物取引士・行政書士・測量士補) 內容確認日: 2026-10-14
本文是對日本制度和手續的一般性說明,不是針對個別案件的建議。數字和規定以確認日期為準。您自己的情況,請向日本的律師、司法書士、稅理士或行政書士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