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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遺囑的種類與選法 ― 自書、公證、密封,要件、費用與適合的人
遺囑有三種形式。自己寫的自書遺囑(自筆証書遺言)、公證人做的公證遺囑(公正証書遺言)、很少用的密封遺囑(秘密証書遺言)。本文整理各自的要件(缺一個就無效)、費用、是否需要檢認、適合的人,並寫出寫遺囑之前要先決定的三件事(財產一覽、給誰什麼、執行人)。
關於本譯文 ― 本頁是日文原文的中文譯文。原文由 KuraLab 的營運者(日本的宅地建物取引士、行政書士)撰寫。日文版為正式版本;譯文與原文有出入時,以日文原文為準。本文是對日本法律和手續的一般性說明,內容以頁面所示的確認日期為準,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法律、稅務或在留資格方面的建議,請向日本的持證專業人士確認。日文術語保留在括號內,便於檢索。 閱讀日文原文
「應該用公證書做對吧。我想做一份像樣的遺囑。」74歲的男士在預約公證處之前,來到我這裡。財產是自宅和兩個存款帳戶,要給的對象是妻子、長男和長女。分法已經決定。問他「像樣」的內容,是「不會不見、不會無效、之後不會爭執」。三樣都不用公證書,3,900日圓就能拿到。本文談的是那位男士沒去公證處的事。
遺囑的寫法由法律規定,要件缺一個就無效。「自己的意思寫得很清楚」是不夠的。形式有三種。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實務上使用的幾乎是前兩種,這裡以那兩種為中心整理。
自書遺囑是本人自己寫全文、日期、姓名,並蓋章的遺囑。用電腦打的本文無效。日期像「令和8年9月吉日」這種無法特定的寫法無效。只有財產目錄從2019年起可以用電腦或存摺影本,但目錄的每一頁都需要簽名和蓋章。不花費用,隨時可以重寫。弱點是有遺失、竄改之虞,以及過世後需要家事法院的檢認(検認)。補足這個弱點的,是本站另有文章說明的法務局保管制度(一份3,900日圓,不需要檢認)。
公證遺囑是在公證處,由公證人根據本人的口述製作,兩位證人在場的遺囑。原本保管在公證處,不會遺失也不會被竄改。也不需要檢認。因為公證人參與內容的法律組合,是因要件不備而無效的風險最低的形式。本人不能到公證處的話,公證人也可以到自宅或醫院出差(要加收出差費)。
公證書的費用依公證人手續費令按財產的金額決定。按每位繼承人、受遺人收到的財產金額計算手續費後加總,整體在1億日圓以下的話加上13,000日圓的遺囑加算。例如給妻子2,000萬日圓、長男1,500萬日圓的遺囑,26,000日圓+26,000日圓+13,000日圓為65,000日圓,是公證人手續費的參考。再加上兩位證人的日費(請公證處介紹的話,一人5,000到15,000日圓左右)、委託專家擬稿的報酬,實務的感覺是合計從10萬日圓多起跳。
把公證遺囑的公證人手續費整理一下(每位繼承人、受遺人,公證人手續費令,2025年10月修訂後)。那個人收到的財產金額50萬日圓以下:3,000日圓。超過50萬到100萬日圓以下:5,000日圓。超過100萬到200萬日圓以下:7,000日圓。超過200萬到500萬日圓以下:13,000日圓。超過500萬到1,000萬日圓以下:20,000日圓。超過1,000萬到3,000萬日圓以下:26,000日圓。超過3,000萬到5,000萬日圓以下:33,000日圓。超過5,000萬到1億日圓以下:49,000日圓。整體在1億日圓以下時,遺囑加算13,000日圓。
密封遺囑是本人把簽名蓋章的遺囑書封印,在公證人和兩位證人面前申述「這是自己的遺囑」的形式。可以不讓任何人知道內容、只證明存在,但內容公證人不確認,所以要件不備的風險還在,也需要檢認。幾乎沒有人用。
把三種形式比較一下(2026年9月時點)。做法:自書遺囑是全文、日期、姓名自書並蓋章(財產目錄可用電腦),公證遺囑是公證人製作、證人2人,密封遺囑是把自書或代筆的書面封印、在公證人和證人2人面前申述。費用:自書遺囑0日圓(法務局保管3,900日圓),公證遺囑依手續費令(按財產額從幾萬日圓起)+證人、專家,密封遺囑13,000日圓+證人。保管:自書遺囑在自宅或法務局,公證遺囑原本在公證處,密封遺囑自己保管。檢認:自書遺囑需要(法務局保管的不需要),公證遺囑不需要,密封遺囑需要。無效的風險:自書遺囑容易因要件不備而無效,公證遺囑最低,密封遺囑因公證人不看內容所以風險還在。
選法的參考。我實務上的標準,是在專家(行政書士等)的協助下把自書遺囑完成到可以寄存的形式,用法務局的保管制度寄存,這樣的組合。財產簡單的話報酬從3萬日圓左右起,和公證書的差距在10萬日圓以上。我建議公證遺囑的,是財產的構成複雜、條項多,要給繼承人以外的人(事實婚的配偶、受過照顧的人、團體),或本人的判斷能力開始出現疑慮、想留下公證人確認本人意思的紀錄的情況。最後一種情況,之後比較不會被爭執「寫的時候沒有判斷能力」。
不論哪種形式,寫之前要先決定三件事。第一,財產的一覽。不動產以登記事項證明書的記載、存款以金融機構、分行和帳號特定。請把名寄帳和存摺並排來做。第二,給誰什麼。如本站另有文章說明特留分時所寫,低於特留分的分配會成為請求的種子,所以要意識到特留分來組合。第三,遺囑執行人。沒有寫由誰執行的遺囑,在執行階段需要繼承人全員的協力,會停住。
把比較的數字寫出來。公證書的情況。財產是自宅(評價額1,800萬日圓)和存款2,200萬日圓,合計4,000萬日圓。給妻子自宅和存款600萬日圓共2,400萬日圓,長男和長女各存款800萬日圓。公證人手續費是妻子的部分2萬6,000日圓,長男和長女的部分各2萬日圓,遺囑加算1萬3,000日圓,合計7萬9,000日圓。請公證處介紹兩位證人2萬日圓。我的文案製作和安排7萬日圓。合計約16萬9,000日圓。自書遺囑用保管制度寄存的情況。本人自書全文,財產目錄用登記事項證明書和存摺的影本簽名蓋章。我的文案整理和申請書的草稿3萬日圓,法務局的手續費3,900日圓。合計3萬3,900日圓。差約13萬5,000日圓。
「不會不見」,因為法務局保管原本,和公證書一樣。「不會無效」,因為法務局確認日期、簽名、蓋章的形式,可以防止形式的不備。內容的有效性法務局不看,所以這部分由我在文案階段確認。「之後不會爭執」,自宅給妻子、子女各存款800萬日圓,高於子女的特留分(各500萬日圓),所以不會有特留分的請求。在附言加一行「把自宅留給妻子的理由」。三個「像樣」,用3萬3,900日圓滿足了。
建議公證書的例子,同一個月也有。81歲的女士,開始有輕微的健忘。財產是自宅、一棟公寓和存款約9,000萬日圓,要給的對象包括不是繼承人的姪子。這種情況,留下公證人確認本人判斷能力的紀錄,有10萬日圓以上的價值。因為之後被爭執「寫的時候沒有判斷能力」的可能性,比74歲的男士高得多。這一件用公證書,費用約21萬日圓。
最後,遺囑不是「寫一次就結束」。財產變了、繼承人過世了、心意變了。每次都可以重寫。新日期的遺囑優先於舊遺囑。決定每幾年檢討一次,可以減少在寫的時候和狀況已經改變的情況下過世的事態。
說「想做一份像樣的遺囑」的男士,不是在信紙而是在A4的紙上自書,寄存在法務局,以3萬3,900日圓回去了。本文寫「我實務上的標準是在專家協助下完成自書遺囑並用保管制度寄存的組合」,是因為像這位男士這樣的家庭,占諮詢的大半。公證書是為了像81歲女士那樣的家庭而存在。兩個家庭,遺囑的形式由財產、年齡和對象決定。
撰寫: 長澤 湊(宅地建物取引士・行政書士・測量士補) 內容確認日: 2026-10-14
本文是對日本制度和手續的一般性說明,不是針對個別案件的建議。數字和規定以確認日期為準。您自己的情況,請向日本的律師、司法書士、稅理士或行政書士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