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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借地权的基本 ― 地租、续期、底地,出租土地一方与承租一方有什么不同
自己的房子建在他人土地上的“借地”(借地)。《借地借家法》(借地借家法)下普通借地权与定期借地权的区别、地租的参考、续期费与承诺费、继承税评估中的借地权比例,以及底地(底地,出租一方的土地)的价值为什么低。本文整理在考虑继续出租还是出售土地之前的前提。
关于本译文 ― 本页是日文原文的中文译文。原文由 KuraLab 的运营者(日本的宅地建物取引士、行政书士)撰写。日文版为正式版本;译文与原文有出入时,以日文原文为准。本文是对日本法律和手续的一般性说明,内容以页面所示的确认日期为准,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法律、税务或在留资格方面的建议,请向日本的持证专业人士确认。日文术语保留在括号内,便于检索。 阅读日文原文
父亲留下的土地,是建着三栋房子的底地(底地)。三栋都是借地人的房子,地租合计每月4万2,000日元。继承的男士说:“按路线价知道了,空地的话是6,000万日元的土地。让三家搬走就能卖了吧?”让不了。三家都是旧《借地法》的合同,只要继续付地租,事实上可以一直住下去。“那么,这块土地对我来说是什么?”本文就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土地是地主的,房子是自己的。”这种状态就是借地。租用土地建房的权利叫借地权(借地権),从出租一方看的土地叫底地(底地)。继承的咨询中,承租一方和出租一方都会来,但看的是同一块土地,对价值的感受却完全不同。这里整理它的机制。
借地的规则由《借地借家法》(借地借家法)规定。这是1992年8月1日施行的法律,此前签订的合同继续适用旧《借地法》。现在仍然存在的借地,多数是旧法的合同,地主要终止合同需要“正当事由”(自己有使用的必要、支付搬迁补偿等),实际上几乎不被认可。承租一方只要继续付地租,事实上可以一直使用。
《借地借家法》的借地权有两种。“普通借地权”规定当初期间30年以上,续期后20年,再之后10年以上,拒绝续期需要正当事由。“定期借地权”是没有续期的借地,分为一般定期借地权(50年以上)、事业用定期借地权(10年以上50年以下)、附建筑物转让特约借地权(30年以上)三种。期限一到,要么把土地恢复为空地返还,要么把建筑物卖给地主结束。分售住宅中写着“附定期借地权”的,是以地价便宜为代价、以50年后返还为前提的房子。
把借地权的种类列成表(《借地借家法》,2026年9月时点)。旧法借地权(1992年7月以前的合同):期间依合同,没有正当事由则续期,期限届满时事实上一直持续。普通借地权:当初30年以上、续期后20年、以后10年,没有正当事由则续期,期限届满时以续期为原则。一般定期借地权:50年以上,无续期,期限届满时恢复为空地返还。事业用定期借地权:10年以上50年以下,无续期,期限届满时恢复为空地返还(仅限事业用)。附建筑物转让特约借地权:30年以上,无续期,期限届满时把建筑物卖给地主结束。
地租在法律上没有固定金额,由合同决定。作为参考,常说住宅地的行情是土地的固定资产税与都市计划税合计的3到5倍左右,但因地区和签约时期差别很大。情况发生变化(税额上升、与周边地租脱节)时可以请求增减地租,谈不拢就进入调解或诉讼。
续期费(更新料)和承诺费(承諾料)也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续期费是续期时借地人付给地主的一次性款项,合同有规定或当地有惯例时发生。承诺费是把借地权卖给第三方、重建建筑物等情形下为取得地主承诺而支付的一次性款项。得不到承诺时,有向法院请求代替地主承诺的许可的“借地非讼”(借地非訟)程序。
继承税的评估中,借地权和底地分开评估。使用路线价图那篇文章提到的借地权比例(A到G),空地评估额乘以借地权比例是借地权的评估,剩下的是底地的评估。借地权比例60%的地区,空地6,000万日元的土地借地权是3,600万日元,底地是2,400万日元。
不过,这个评估和实际能卖的价格差别很大。底地虽然有地租收入,但自己不能用,借地人也没有搬走的指望。第三方要买的话,是按地租的收益率判断,所以多数只有空地价格的一到两成左右。另一方面,借地权单独出售买家也有限。两者价值最高的时候,是地主和借地人一起卖,或一方买下另一方的权利恢复为空地的时候。对通过继承接手底地的人,我首先说明这个结构。
用柱状图看空地6,000万日元、借地权比例60%的土地的继承税评估和底地实际行情的印象。继承税评估:借地权3,600万日元,底地2,400万日元。底地卖给第三方的情况(参考):600到1,200万日元。底地的实际行情由地租的收益率决定,比评估额大幅下降是常态。地主和借地人一起卖的话会接近空地价格。
把现场的数字排一下。空地的继承税评估额按路线价是6,000万日元,借地权比例60%。继承税的评估中,底地是6,000万日元×40%为2,400万日元。不过,这是为了税金的数字,要把底地卖给第三方的话,价格由地租的收益率决定。年地租是4万2,000日元×12为50万4,000日元,固定资产税和都市计划税每年约19万日元,手里剩下每年约31万日元。按5%收益率购买的投资者的话约620万日元,底地收购业者的估价是空地的一成到一成半,600到900万日元。继承税评估2,400万日元的土地,卖的话600到900万日元。男士最初说的“6,000万日元”的一成。
另一方面,也有价值上升的路。三家借地人中的一家,那一年提出“想重建房子”。重建的承诺费,按这个地区的惯例是空地价格的3%到5%。这家的地块约80平方米,按空地价格分摊约1,450万日元,承诺费约50万日元。进一步,那位借地人说“干脆想把土地买下来”,于是谈起把底地的那部分卖给借地人。借地人买的话价格与卖给第三方完全不同,以空地价格的40%到50%为参考。约1,450万日元的40%为580万日元。仅三家中一家的底地,就接近卖给第三方时三家的价格。
反过来,也有地主买下借地权恢复为空地的路。剩下两家中的一家,借地人年事已高,子女另有住房。将来那位借地人去世时,子女可能提出想把借地权卖给地主。借地权的价格以空地的60%为参考,约1,400万日元的地块就是840万日元。买下的话,那80平方米恢复为空地,能卖1,400万日元。840万日元买入、1,400万日元卖出,这样的计算。底地是“卖给谁、从谁买”价格相差四倍的土地。
本站的工具“地代の未来”(地租的未来),是站在出租一方的立场,输入每月地租和家庭构成,按世代累计金额比较现在卖还是全家继续出租的工具。如果底地实际价格低的理由正如这里所写,那么把出售额和几十年地租的合计并排来看是有意义的。
对问“对我来说是什么”的男士,我给了三个数字。卖给第三方600到900万日元,卖给借地人每家580万日元,买下借地权恢复为空地每家1,400万日元。男士把第一家以580万日元卖给了借地人,剩下两家继续收地租,边观望。正文中写了“两者价值最高的时候,是一方买下另一方权利的时候”。底地的继承,是等待的继承。
撰写: 長澤 湊(宅地建物取引士・行政书士・测量士补) 内容确认日: 2026-10-14
本文是对日本制度和手续的一般性说明,不是针对个别案件的建议。数字和规定以确认日期为准。您自己的情况,请向日本的律师、司法书士、税理士或行政书士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