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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临路义务与不可重建 ― “与道路相接2米”的含义,以及不能重建的土地能做什么
要建房子,地块必须与宽4米以上的道路相接2米以上。不满足这项临路义务(接道義務)的“不可重建”(再建築不可)土地,为什么会产生、能做什么、怎样化解?本文从宅建士的实务视角,整理《建筑基准法》(建築基準法)上道路的种类、退让(セットバック),直到第43条的许可。
关于本译文 ― 本页是日文原文的中文译文。原文由 KuraLab 的运营者(日本的宅地建物取引士、行政书士)撰写。日文版为正式版本;译文与原文有出入时,以日文原文为准。本文是对日本法律和手续的一般性说明,内容以页面所示的确认日期为准,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法律、税务或在留资格方面的建议,请向日本的持证专业人士确认。日文术语保留在括号内,便于检索。 阅读日文原文
估价书的最下面,用小字写着“不可重建”(再建築不可)。委托三家公司给继承的老家估价的一位女士,这是第二家的估价书。第一家2,100万日元,第二家900万日元,第三家“无法受理”。同一栋房子。第一家没有看道路。第二家看了。第三家看了,然后放弃了。本文讲的是900万日元的理由,以及900万日元变成1,900万日元的八个月。
“这块地,不可重建。”调查二手住宅或继承的土地时,这一句一出,价格的数量级就变了。根源在于《建筑基准法》(建築基準法)第43条的“临路义务”(接道義務)。建房的地块,原则上必须与宽度4米以上的道路相接2米以上。不满足这个条件的地块,拆掉现有建筑物后,建新建筑物的确认批不下来。这就是不可重建。
这里重要的是,“道路”指的是《建筑基准法》上的道路。看起来是道路,但有些通道和私道在法律上并不被认定为道路。《建筑基准法》第42条这样规定道路:《道路法》的道路(国道、县道、市道等),依《城市规划法》或《土地区划整理法》修建的道路,《建筑基准法》施行时(1950年11月)已经存在的宽4米以上的道,特定行政厅指定的位置指定道路。这些是第42条第1项的道路。
还有一种,第42条第2项的道路(视同道路,みなし道路)。是法律施行时已经建筑物成排的宽度不足4米的道,由特定行政厅指定。与这种道路相接的地块可以建房,但有条件。从道路中心线后退2米的线被视为道路边界,重建时地块必须退到那条线。这就是“退让”(セットバック)。退让的部分不能算入地块面积,所以能建的建筑物大小会减少。
用一张表列出《建筑基准法》上“道路”的主要种类。第42条第1项第1号:《道路法》的道路(国道、县道、市道等),宽4米以上即满足道路条件。第42条第1项第2号:依《城市规划法》《土地区划整理法》等修建的道路(开发道路),同上。第42条第1项第3号:1950年法律施行时已存在的宽4米以上的道,同上。第42条第1项第5号:位置指定道路(特定行政厅指定的私道),在道路台账上确认有无指定。第42条第2项:施行时建筑物成排的宽度不足4米的道(视同道路),需要从中心线退让2米。不属于任何一项:未认定的私道、通道,不满足临路义务,原则上不可重建。
成为不可重建的典型有三种。第一,相接的道不是《建筑基准法》上的道路(只是通道、未认定的私道)。第二,与道路相接但相接长度不足2米(旗杆地的走道部分太窄)。第三,相对于走道部分的长度宽度不够(有的地方政府条例规定走道越长要求越宽)。正如旗杆地那篇文章提到的,第三种各地方政府条件不同,要到政府的建筑指导课确认。
那么,不可重建的土地上能做什么?可以继续使用现有建筑物。不需要建筑确认范围内的修缮和装修(不涉及结构的内装、设备更新等)也可以。但是,加建或需要建筑确认的大规模改修不行。把老化的建筑物拆掉的话,留下的就是一块什么都建不了的土地。出售时,买家也不容易办住房贷款,所以往往只限于能现金购买的人或邻地的所有人。
也有化解的途径。第一,取得或租借邻地的一部分,使临路宽度达到2米以上。第二,与私道的所有人们合作,取得位置指定道路的指定。第三,《建筑基准法》第43条第2项的许可(所谓但书许可)。地块周围有宽阔空地、与农道或公园相接等,特定行政厅认定在安全上没有妨碍时,即使不与道路相接也许可建筑的制度。是个别审查,需要建筑审查会的同意,所以也花时间,但靠这个变得可以重建的例子在实务中并不少。
调查土地的顺序是定好的。首先用公图和登记确认土地的形状和相接的地块。然后在政府的道路台账上确认相接的道是否是《建筑基准法》上的道路、是第42条的第几项第几号、宽度是多少。再到现场实测走道部分的宽度和长度。做完这三件事再谈价格,是作为宅建士的基本。
按确认的顺序写。公图上,地块北侧与一条约3米宽的道相接,这条道是私道,到尽头的六户在使用。在政府的道路台账上查,这条私道没有被指定为《建筑基准法》上的道路。不是第42条第1项的道路,也没有第2项道路的指定。只是通道。地块只与这条通道相接,所以不满足临路义务,不可重建。第一家的2,100万日元,是没有做这项确认的数字。
研究了三条化解的途径。第一,买下邻地的一部分与公路相接。地块东侧的邻居家面向公路,如果能买下那家地块边缘2米宽,就能与公路相接2米。向邻居打听,“不卖”。第二,第43条第2项的许可(但书许可)。这条通道宽3米,六户使用,尽头是市立公园。向政府事前咨询,得到的感觉是“考虑到通道的宽度和与公园的连接,有价值提交建筑审查会”。第三,位置指定道路的指定。需要私道所有人六户全部同意,并拓宽到4米,不现实。
选的是第二条。委托设计事务所,制作假定重建的规划图、通道的现状测量图、避难路线说明书,申请第43条第2项的许可。到建筑审查会同意五个月,到许可八个月。费用,设计事务所和申请约65万日元。许可下来的时候,这块土地变成了“取得许可就能重建的土地”,请第二家重新估价,1,900万日元。买方以承接许可文件的形式,用1,850万日元买下。900万日元与1,850万日元的差,950万日元,是八个月和65万日元的对价。
本站的“土地価格スキャン”(土地价格扫描)之所以可以选择临路条件,正是因为这个“是否与道路相接、相接几米”直接影响价格。输入圈出的土地形状和临路状况,以公示价格为基础的参考价格就会加上修正。
三家的估价书是2,100万日元、900万日元、“无法受理”。正确的是900万日元,能改变的也是900万日元。正文中写的“先公图和登记,再道路台账,然后现场”这个顺序,第一家跳过了,第三家中途停下了。不可重建是改变土地价格数量级的一句话,但这句话的前方,还有三条路。
撰写: 長澤 湊(宅地建物取引士・行政书士・测量士补) 内容确认日: 2026-10-14
本文是对日本制度和手续的一般性说明,不是针对个别案件的建议。数字和规定以确认日期为准。您自己的情况,请向日本的律师、司法书士、税理士或行政书士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