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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抵押权注销登记 ― 房贷还清了,登记上的抵押权也不会自动消失

房贷还完后,银行会寄来一套注销用的文件。这时不办登记的话,抵押权会一直留在登记簿上。在出售或继承时才发现而手忙脚乱,是实务中的常见情形。本文整理所需材料、登录许可税(每个不动产1,000日元)、自己办和委托司法书士的情形、银行已合并或消灭的情形,以及继承与注销一起办的情形。

关于本译文 ― 本页是日文原文的中文译文。原文由 KuraLab 的运营者(日本的宅地建物取引士、行政书士)撰写。日文版为正式版本;译文与原文有出入时,以日文原文为准。本文是对日本法律和手续的一般性说明,内容以页面所示的确认日期为准,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情况的法律、税务或在留资格方面的建议,请向日本的持证专业人士确认。日文术语保留在括号内,便于检索。 阅读日文原文

出售老家的签约三天前,买方的司法书士打来电话:“乙区(乙区)里还留着抵押权。注销的文件在您手上吗?”卖方男士明白了,那是父亲22年前还清的贷款的抵押权。银行寄来的信封,在父亲佛龛的抽屉里。只是,那家银行15年前和另一家银行合并了,名字已经不在了。本文讲的,是抽屉里的那个信封,到结算日之前变得能用的经过。

房贷还清后,银行会寄来一个信封,写着“抵押权注销所需文件”。里面有抵押权解除证书(或清偿证书)、登记识别信息(或登记完毕证)、银行的委托书,附函上写着“请您自行向法务局申请”。把这个信封一直放在书桌抽屉里的家庭,多得惊人。登记簿上的抵押权,即使贷款还完也不会自动消失。

抵押权留着,对日常生活没有任何妨碍。麻烦的是出售时、继承时、新借款时。出售时,买方以购买没有抵押权的不动产为前提,所以结算之前需要注销。继承时,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形:去世父母名下的不动产上,留着二十年前应该已经还清的抵押权,而那家银行已经合并没有了。请看一看讲登记事项证明书那篇文章里写的乙区。还清了贷款的不动产,乙区里如果还留着抵押权,那就是这个手续的对象。

注销登记的申请,由所有人(登记义务人是银行,登记权利人是所有人)向管辖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务局提出。需要的是登记申请书、银行寄来的解除证书和登记识别信息(登记完毕证)和委托书,以及银行的公司法人等编号(会社法人等番号,代替资格证明书填写在申请书上)。登录许可税是每个不动产1,000日元,土地和建筑物的话是2,000日元,公寓如果土地有多笔,就按笔数增加(20个以上封顶为2万日元)。窗口、邮寄、网上都可以申请。

要说自己能不能办,这个登记比继承登记简单得多,按照法务局申请书的格式写,第一次办的人也能做到。注意点有两个。一,银行的文件有的有有效期。委托书上写的代表人换了的话需要更正,有时用公司法人等编号就够,有时要重新领取资格证明书,所以收到后请尽早申请。二,登记识别信息(或登记完毕证)要用原件,丢了的话手续会增加。委托司法书士的报酬,因地区和事务所而有幅度,参考是1万到2万日元左右,如果配合出售的结算,通常由买方的司法书士和所有权转移登记一起处理。

抵押权注销登记需要的东西(2026年9月时点):登记申请书,自己制作(法务局的格式),登记目的“抵押权注销”,原因“某年某月某日清偿(解除)”;抵押权解除证书或清偿证书,来自银行,是登记原因证明信息,丢失可补发;登记识别信息(或登记完毕证),来自银行,是设定抵押权时的东西,不能补发;银行的委托书,来自银行,代表人更换时有时需要更正;银行的公司法人等编号,记载在解除证书或银行的说明上,代替资格证明书填在申请书上;登录许可税,用收入印花,每个不动产1,000日元(20个以上为2万日元)。

变难的,是没有银行文件的情形和银行已经没有了的情形。丢了文件的话,请银行补发(解除证书和委托书可以补发,但登记识别信息不会补发,所以要用事前通知或司法书士的本人确认信息来代替)。银行已合并的话,注销之前需要先办“因合并的抵押权转移登记”,找存续的银行就会处理,但文件的准备要花时间。银行解散了没有承继人,或者留着明治、大正时代个人的抵押权之类的“休眠抵押权”(休眠抵当権),有时需要用提存的特例或打官司,这是司法书士或律师的领域。

和继承一起的场合也很多。去世父母名下的不动产上留着已还清的抵押权时,先通过继承登记把名义转给继承人,然后由继承人申请注销登记。注销的文件,银行寄给去世父母的可以原样使用(由继承人作申请人)。继承登记和注销登记可以连件同时申请,所以对用继承登记导航准备继承登记的人,我会一并提示确认乙区和有无注销文件。

按情况的难易度:银行的文件齐全,难度低,可以自己申请,委托司法书士的话报酬参考约1万到2万日元;文件丢失,难度中,请银行补发,登记识别信息用事前通知等代替;银行已合并,难度中,先办因合并的抵押权转移登记(由存续银行处理);所有人已去世,难度中,继承登记后连件申请注销登记;银行已消灭、承继人不明、大正时代的抵押权,难度高,用休眠抵押权的特例(提存)或诉讼,交给司法书士或律师。

按顺序写做了的事。信封里有抵押权解除证书、登记完毕证(当时不是登记识别信息而是登记完毕证),以及合并前银行名义的委托书。委托书上的代表人,当然不是现在的代表人。首先,给存续银行的继承与登记窗口打电话,委托办理“因合并的抵押权转移登记”和发行新的委托书。银行方面准备文件用了十天。到结算只剩三天,所以请对方把结算日推迟了两周。买方同意了,但如果是“不能推迟”的买方,就会变成解除合同或违约金的话题。

接着是登记的连件。父亲已经去世,房子的名义还是父亲。这种情况下,要先通过继承登记改为男士的名义,然后抵押权转移登记(合并)、抵押权注销登记,三件连件申请。这次由买方的司法书士统一处理,费用是:继承登记的登录许可税,评估额1,100万日元×0.4%,4万4,000日元;抵押权转移的登录许可税,债权额的1,000分之1(债权额2,000万日元为2万日元);注销,土地和建筑物2,000日元。司法书士的报酬,继承登记和注销合计约9万日元。合计约16万日元。如果22年前父亲在那一周内就把信封拿到法务局,这个手续用注销的2,000日元和写申请书的一个小时就办完了。

反过来,也写一个简单办完的例子。另一次咨询中,有一位女士带着刚还清贷款后寄来的信封来了。银行的文件全都齐了,银行也还存续。按照法务局申请书的格式一起写好,贴上2,000日元的印花,交到了窗口。没有补正,一周办完。花的是2,000日元、在我事务所的40分钟,和去法务局的往返。正文写“比继承登记简单得多”,说的就是这40分钟。

最后一点。还清后的信封寄来了,就在那一周内去法务局。仅此一件,十年后、二十年后家人的一项麻烦就消失了。抵押权注销,是登记中最简单、也最常被搁置的手续。

佛龛抽屉里的信封,用了两周的结算延期和约16万日元,才终于能用了。“还清后的信封寄来了,就在那一周内去法务局”,我在正文的最后这样写了。22年后儿子付出的,是本来用2,000日元和一个小时就能办完的手续的80倍费用,外加两周。抵押权注销,在那一周办的话最简单,搁置的话,银行的名字每变一次就难一层。

撰写: 長澤 湊(宅地建物取引士・行政书士・测量士补) 内容确认日: 2026-10-24

本文是对日本制度和手续的一般性说明,不是针对个别案件的建议。数字和规定以确认日期为准。您自己的情况,请向日本的律师、司法书士、税理士或行政书士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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