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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抵押權塗銷登記 ― 房貸還清了,登記上的抵押權也不會自動消失
房貸還完後,銀行會寄來一整套塗銷用的文件。這時不辦登記,抵押權就會一直留在登記簿上。在出售或繼承時才發現而手忙腳亂,是實務上的常見情況。本文整理必要文件、登錄許可稅(每個不動產1,000日圓)、自己辦和委託司法書士的情形、銀行已合併或消滅的情形,以及繼承與塗銷一起辦的情形。
關於本譯文 ― 本頁是日文原文的中文譯文。原文由 KuraLab 的營運者(日本的宅地建物取引士、行政書士)撰寫。日文版為正式版本;譯文與原文有出入時,以日文原文為準。本文是對日本法律和手續的一般性說明,內容以頁面所示的確認日期為準,不構成針對您個人情況的法律、稅務或在留資格方面的建議,請向日本的持證專業人士確認。日文術語保留在括號內,便於檢索。 閱讀日文原文
出售老家的契約三天前,買方的司法書士打電話來。「乙區還留著抵押權。塗銷的文件在您手上嗎?」賣方的男士知道,那是父親22年前已經還清的房貸的抵押權。銀行寄來的信封,放在父親佛壇的抽屜裡。但那家銀行15年前和另一家銀行合併,名字已經不存在了。本文就是那個抽屜裡的信封,到結算日之前變成能用的經過。
房貸還清後,銀行會寄來一個「抵押權塗銷所需文件」的信封。裡面有抵押權解除證書(或清償證書)、登記識別資訊(或登記完畢證,登記済証)、銀行的委任書,附信上寫著「請客戶自行向法務局申請」。把這個信封收在書桌抽屜裡就這樣放著的家庭,多到令人驚訝。登記簿上的抵押權,房貸還完了也不會自動消失。
抵押權留著,對日常生活沒有任何影響。麻煩的是出售時、繼承時、新借款時。出售時,買方以購買沒有抵押權的不動產為前提,所以在結算之前必須塗銷。繼承時,常發生過世父母名義的不動產上,留著二十年前應該已經還清的抵押權,而那家銀行已經合併消失了。請看一次談登記事項證明書的文章裡寫的乙區。已經還清房貸的不動產,乙區若還留著抵押權,那就是這個手續的對象。
塗銷登記的申請,由所有人(登記義務人是銀行,登記權利人是所有人)向管轄不動產所在地的法務局提出。需要的是登記申請書、銀行寄來的解除證書和登記識別資訊(登記完畢證)和委任書,以及銀行的公司法人等編號(代替資格證明書記載在申請書上)。登錄許可稅每個不動產1,000日圓,土地和建物就是2,000日圓,大樓住宅的基地有好幾筆的話,按筆數增加(20個以上以2萬日圓封頂)。窗口、郵寄、線上都可以申請。
要說自己能不能辦,這個登記比繼承登記簡單得多,照法務局的申請書格式填寫,第一次辦的人也做得到。注意點有兩個。第一,銀行的文件有些有有效期限。委任書上寫的代表人如果換了就需要更正,有的情況用公司法人等編號就夠,有的情況要重新取得資格證明書,所以收到後請盡早申請。第二,登記識別資訊(或登記完畢證)用的是正本,遺失的話手續會增加。委託司法書士的報酬,依地區和事務所有落差,大約1到2萬日圓是參考;如果要配合出售的結算,通常由買方的司法書士連同所有權移轉登記一起處理。
抵押權塗銷登記需要的東西(2026年9月時點):登記申請書,自己製作(法務局格式),登記目的「抵押權塗銷」,原因「某年某月某日清償(解除)」。抵押權解除證書或清償證書,來自銀行,是登記原因證明資訊,遺失可以再發行。登記識別資訊(或登記完畢證),來自銀行,是設定抵押權時的,不能再發行。銀行的委任書,來自銀行,代表人更換時可能需要更正。銀行的公司法人等編號,記載在解除證書或銀行的說明上,代替資格證明書記載在申請書上。登錄許可稅,用收入印紙,每個不動產1,000日圓(20個以上2萬日圓)。
變困難的,是沒有銀行文件的情形,以及銀行已經不存在的情形。文件遺失時,請銀行再發行(解除證書和委任書可以再發行,但登記識別資訊不能再發行,所以要改用事前通知或司法書士的本人確認資訊來代替)。銀行已合併時,塗銷之前必須先辦「因合併的抵押權移轉登記」,請存續的銀行辦理就會處理,但準備文件需要時間。銀行解散又沒有承繼者,或者留著明治、大正時代個人的抵押權這類「休眠抵押權」(休眠抵当権),可能需要利用提存的特例或訴訟,這是司法書士或律師的領域。
和繼承一起處理的場面也很多。過世父母名義的不動產上留著已還清的抵押權時,先以繼承登記把名義移給繼承人,再由繼承人申請塗銷登記。塗銷的文件,銀行寄給過世父母的那一套可以直接使用(由繼承人當申請人)。繼承登記和塗銷登記可以連件同時申請,所以對於用本站的繼承登記導覽準備繼承登記的人,我也一併提醒確認乙區和有沒有塗銷文件。
依情況的難易度:銀行文件齊全,難度低,可以自己申請,委託司法書士的報酬約1到2萬日圓。文件遺失,難度中,請銀行再發行,登記識別資訊以事前通知等代替。銀行已合併,難度中,先辦因合併的抵押權移轉登記(由存續銀行處理)。所有人已過世,難度中,連件申請繼承登記→塗銷登記。銀行消滅、承繼者不明、大正時代的抵押權,難度高,利用休眠抵押權的特例(提存)或訴訟,交給司法書士或律師。
依序寫做了什麼。信封裡是抵押權解除證書、登記完畢證(當時不是登記識別資訊,而是登記完畢證),以及合併前銀行名義的委任書。委任書上的代表人,當然已經不是現在的代表人。首先,打電話給存續銀行的繼承、登記窗口,委託辦「因合併的抵押權移轉登記」並發行新的委任書。銀行準備文件花了十天。離結算只有三天,所以請對方把結算日延後兩週。買方同意了,但如果是「不能延」的買方,就會變成解除契約或違約金的問題。
接著是登記的連件。父親已經過世,房子的名義還是父親。這種情況,要先用繼承登記改成男士的名義,再辦抵押權移轉登記(合併)、抵押權塗銷登記,三件連件申請。這次由買方的司法書士一起處理,費用是:繼承登記的登錄許可稅,評價額1,100萬日圓×0.4%,4萬4,000日圓;抵押權移轉的登錄許可稅是債權額的1,000分之1(債權額2,000萬日圓,2萬日圓);塗銷是土地和建物2,000日圓。司法書士的報酬,繼承登記和塗銷合計約9萬日圓。合計約16萬日圓。如果22年前父親在那一週就把信封拿去法務局,這個手續用塗銷的2,000日圓和寫申請書的一小時就能結束。
反過來,也寫一個簡單辦完的例子。另一件諮詢,有位女士帶著剛還清時的信封來。銀行的文件全都齊全,銀行也還存在。照法務局申請書的格式一起填寫,貼上登錄許可稅2,000日圓的印紙,交到窗口。沒有補正,一週完成。花的是2,000日圓、在我事務所的40分鐘,以及往返法務局。正文寫「比繼承登記簡單得多」,說的就是這40分鐘。
最後一點。還清後的信封寄來了,就在那一週內去法務局。光是這樣,十年後、二十年後家人的麻煩就少一件。抵押權塗銷是登記中最簡單、也最常被放著不管的手續。
佛壇抽屜裡的信封,靠結算延後兩週和約16萬日圓,終於變得能用了。正文最後我寫了:「還清後的信封寄來了,就在那一週內去法務局。」22年後兒子付出的,是本來用2,000日圓和一小時就能辦完的手續的80倍費用,以及兩週。抵押權塗銷,那一週辦就是最簡單的,放著不管,每換一次銀行名字就更難一次。
撰寫: 長澤 湊(宅地建物取引士・行政書士・測量士補) 內容確認日: 2026-10-24
本文是對日本制度和手續的一般性說明,不是針對個別案件的建議。數字和規定以確認日期為準。您自己的情況,請向日本的律師、司法書士、稅理士或行政書士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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